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俗世奇人刷子李读后感【范本10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俗世奇人刷子李读后感【范文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昨日看完乱世佳人,感触很多啊。
斯嘉丽真的是我见过最自私的女生,同时也是最聪明,勇敢。精明的女生,正因这些特质,因此注定她的一生绝对不平凡。
生于泰拉庄园,一出生就几乎拥有了一切,既有法国海滨贵族母亲的娇柔容颜又有父亲的豪迈与粗旷,因此注定了斯嘉丽绝对不是普通的女孩子,或者说不是普通的女生。
正因她拥有普通男生也没有的勇气和果断,她忠于不走寻常路。例如女子在13岁之前绝对不能穿暴露的衣服,可斯嘉丽觉得这简直无所谓,她总是喜爱把头高高抬起,把胸梃起,穿大摆的裙子,像女王一样的审视每一个人,全镇的小伙子们都爱暮她,都想拥她入怀,占有她。可只有一个男生例外,他就是阿希礼,高雅忧郁的阿希礼,可阿希礼并不受斯嘉丽的蛊惑,包括那多次热情的告白,“哦,阿希礼,我爱你。斯嘉丽愿为你做任何事!‘。阿希礼心里有他自己的缪斯女神,那就是内心高尚,堪称完美的梅兰妮,梅兰妮简直是耶稣的杰作,温柔的五官,虽平凡可却十分耐看,柔美,虽然没有斯嘉丽的魅力,可也能与斯嘉丽媲美,斯嘉丽奥哈拉其实算不上十分貌美,但却有一种让男生着迷的魅力,这其中的男生就包括了见多识广,腰缠万贯的瑞特,巴勒莫无疑是一位有魅力的男生,有英俊的外表,放荡不羁的生活作风,一颗懂进退和包容女生的心,因此他才会如此维护自己的红颜知己——不被世人认可的贝尔小姐,因此贝尔才会如此爱戴和帮忙自己的巴勒莫船长,原本说到的缘分,匹配,就只能是阿希礼和梅兰妮,巴勒莫与斯嘉丽,斯嘉丽真的是我见过最自私的女生,正因斯嘉丽无知的瘴想和固执以及她的勇气,导致了最后的结局,像斯嘉丽和巴勒莫那么聪明自制的人怎样就走不到一齐呢?
难道说还是性格太过相向的两个人,容易相互吸引,也容易相互厌恶?而他们恰恰是相互厌恶的?还是斯嘉丽的执着和自私伤透了瑞特的心?
亦或是邦妮·巴勒莫的死彻底伤了瑞特·巴勒莫的心?浇灭了他当父亲的期望?
黑妈妈说过:瑞特是她见过不论在黑人还是白人中最爱孩子的好爸爸。
但是,在那里不得不提一下黑妈妈,她为奥哈拉家族领过三代女孩。这让她一向自豪不已,黑妈咪包容斯嘉丽的一切。一切任性,自私,恶毒以及固执。斯嘉丽是我见过最自私的女性。可黑妈咪还是很包容她,正因她知道自己的小姐很善良。就像梅兰妮一样,正因她知道斯嘉丽很善良,很爱自己。梅兰妮从不怀疑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因此瑞特才会如此敬重这些女生。这些处于南北战争中的伟大女性。巴勒莫信任贝尔,尊敬黑妈妈,敬重梅兰妮。巴勒莫能够说是梅兰妮的挚友。正因他以前在梅兰妮病终时说过。梅兰妮是他见过的世上唯一完美的人。然后在梅兰妮最后告诉斯嘉丽里的话中潸然泪下。梅兰妮说:“亲爱的斯嘉丽,替我照顾好阿希礼,然后对巴勒莫船长好一点,他是这么爱你。”
《世说新语》讲的是刘道真尝为徒,扶风王骏以五百匹赎之,既而用为从事中郎。当时以为美事。刘道真,姓刘名宝,字道真,性格豁达,通经史,精音律,善长下棋,并且智勇双全,在扶风王司马骏府内担任从事中郎,后担任侍中、安北大将军,之后由于戎卫北境有功,赐爵为关内候。那里“徒”字意指服劳役的犯人,“既而”意指不久。这篇文章的意思是:刘宝曾是服劳役的犯人,司马骏花了五百匹布将他赎了出来,不久后又任命他为从事中郎。当时人们将这件事传为美谈。
我第一次读到这个故事时,并没什么感受,但当我读了5遍6遍乃至10遍时,就有了深刻的感受。我十分佩服司马骏的这种做法。首先,他能够不计刘宝以前犯过罪,任用刘宝,给刘宝用武之地,其次,司马骏花重金将刘宝赎了出来,能够说是对刘宝有恩,让刘宝死心塌地为自我做事。即便将来刘宝势力过分强大,也总会卖个人情。这件事传为美谈,又的民心。司马骏做这件事心思慎密,一举多得,我很佩服。他的这一做法也似乎效仿了齐桓公不计前嫌,任用管仲。齐桓公最终成就了一番霸业,而司马骏也在宗室中变得最为俊望。
生活中,我们也切不可因为他人曾有过什么过错或是做过什么不好的事而一向对他心存不满。平等待人,往往更容易发现他人身上的闪光点。同样,做错事的人也不能过分自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不改。我们应有的是用心向上、改正错误的态度。
《一问一世界》是杨澜入行20年的传记作品,立体展现杨澜20年十分媒体生涯,告诉你一个真实的杨澜和杨澜眼中的时代真相。
在本书中,杨澜回顾了自己从1990年到2010年的生命跨越和岁月流转;她与基辛格、克林顿、布莱尔、老布什、李光耀、韦尔奇等高端人物的交往秘辛;她如何在人生每个节点自由潇洒地转换;她对“赢”的重新明白和体悟;她的20年十分媒体生涯和她眼中的传媒江湖……真实呈现她的“阳光二十载”:与电视偶然结缘、离开央视、出国留学、创办阳光卫视、《杨澜访谈录》、申奥形象大使……杨澜对自己20年媒体人生的审视与展望:以提问为生的她,对“赢”有了新的感悟;对“女性”有了理性的界定;对“问”有了执著的回归。
确实,我喜爱杨澜,是正因她有种独特的气质与魅力。虽然这本书是杨澜和朱冰一齐著作的,但我更多的是关注杨澜的经历与推荐,也许这就是一位你所钦佩的人对你的影响。自从收到这本书后,我就喜爱在静静的夜里,坐在床上,认真地阅读每一章节的资料,正因只有在夜里时,我才能静下心来,体会书中资料。我喜爱慢慢的阅读,只有那样我才能感受到她的体会与经验,读后也会想,当在自己遇到这中状况,我会怎样办。杨澜用自己一步一步走来的事实激励着我前进。
书中摘录了很多杨澜采访成功人士后的真实感触,每个成功人士的背后都有不愿言及的心痛,在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她对真实人性的探求。书中还有很多对传媒行业的回顾和对前景的展望,浅读几章节就有如此多的感慨,我想这本书还是值得去品读的。
杨澜确实是一位传奇女士,她是一位融合了东西方知性美的女性,她用她的人文观看待世界,发掘人性的真善美。我之因此钦佩她,不是正因她华丽的成功,而是正因她一路走来,应对人生的态度,还有应对各种问题的灵活应变,在适当的时候懂得选取。她所获得的一切不是靠运气,而是她朝着坚定目标,不懈地发奋获得的。
不管你走上了哪条职业大路,首先要对得起自己的心,只要认定了就不好在行动的时候后悔,坚持不懈的发奋是实现梦想的必要条件,豁达的心态是享受追梦的静心剂。长江后浪推前浪,杨澜固然是一个成功女性的典范,她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值得每个女生学习的人。我们要自勉。
自由自在是一种幸福,而不是通往幸福的唯一的路,还有一条路,就是被别人重视。不过,既想自由自在也想被别人重视就一定要激发自己的潜力,让别人知道世界上有你的名字。
许多人想像小鸟一样自由的在未来的天空下飞翔,像鱼儿一样快乐的在辽阔的大海里游泳,但是许多人发现,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又温暖又舒适,总是能感觉到幸福。大家却不会做最好的自己,做最强胜的自己,不仅能自由自在,而且又能得到大家都重视。难道这样不更好吗?相信自己能做好最好,最强的自己,与别人比赛可以比不过,但是,决不能输给自己呀!如果输给了自己那你还有资格与别人比赛吗?岂不是自相矛盾吗?难道你不觉得羞愧吗?大家去做无畏的抉择还不如重新选一条更好的道路,难道不是吗?不是别人跟你过不去,而是你自己跟你自己过不去,去进退两难的困境里。幸福与快乐不是别人的,而是你自己的,去二选一不是办法,让自己过得好一点难道不重要吗?
最有志气的选择是选择一条属于自己的最好的路。
这几天我在读杨红樱的《笑猫日记》系列丛书之一的《想变成人的猴子》一书,书的内容是这样的:
“笑猫”被杜真子的妈妈赶出了家门。这只猫有三个特点:一是会笑,所以他叫做小猫;
二能听懂人说话;
三是不吃老鼠,所以他跟一只老鼠交了朋友,那只老鼠是老鼠家族最老的一个,所以它叫做“老老鼠”,老老鼠把“夏宫”让给笑猫住。“夏宫”是一个小山洞,山洞外面挂着绿藤,这个山洞很神奇,那就是:外面看不到里面,里面却能看到外面。有一天,笑猫看到有一个叫做“对对眼”的老头在街上虐待猴子,便和马小跳一起拯救这只猴子,终于正义战胜了邪恶,马小跳把猴子带回了家。猴子看着人的生活很舒服,也想变成人,却制造出不少麻烦,但他却浑然不觉。马小跳的爸爸用了千方百计才把猴子放回了大自然……
这本书的内容深深地吸引着我,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尤其是“对对眼”老头虐待猴子的情景让我感到十分气愤,由此我联想到了生活中有时发生在身边的一些虐待动物的现象,如街头耍猴的,耍猴人手拿长鞭击打被耍的猴子,命令他做出各种各样的动作。可怜的猴子为了一点可怜的食物,为了不被抽打,不得不服从。每当看到这些现象,我就感到非常气愤,也非常痛心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人与动物应和谐相处。让我们团结起来,共同为保护动物做出努力吧,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因为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家园。
李叔叔是干粉刷的。他要是给您刷房,屋里什么都不用放,只要做在那里,就好像升天一样美丽。最厉害的是,他刷浆时穿一身黑,刷完,身上没有一个白点。别不相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给钱。
一年的一天,李叔叔收了一个徒弟叫曹躁。当徒弟的开头都是端茶、点烟、帮师傅提东西。曹躁当然早就听说过师傅那个绝活,一直半信半疑,这回非要亲眼瞧瞧。
有一天,曹躁头一次跟师傅出去干活,到镇南道给姓李的人家造的楼房刷浆。到了那儿,李叔叔跟管事的人一谈,曹躁才知道师傅派头十足。照他的规矩一天只刷一间屋子。这楼房大小九间屋,得刷九天。
一间房子,一个屋顶四面墙,先刷屋顶后刷墙。
刷子李就是李叔叔,他还有一个规矩。每刷一面墙,必得在凳子上坐一会儿,抽一袋烟,喝一碗茶,再刷下一面墙。
当李叔叔刷完最后一面墙坐下来,曹躁给他点烟时,竟然看见李叔叔的裤子上出现一个白点,黄豆大小。他凑上脸用伸再瞧,那白点原来是一个小洞。
李叔叔看着曹躁发征发傻的模样,笑道:“好好学本事吧!”
生活是平凡的,但不是平淡的。平凡的生活中同样也是波澜起伏,妙趣横生。冯骥才老师的《俗世奇人》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天津人好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叫长了,名字反没人知道。只有这一个绰号,在码头上响当当和当当响。”
在平凡的生活中,这些有“绝技”的奇人,生活会平淡吗?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
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
得有真本事,才不会平淡啊!没有真本事,岂只平凡、平淡,还会更加糟糕,把生活过得一塌糊涂。我们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就得靠那份才艺,不只是在那时候这套是种活法,就今时今日才华也是人不可缺少的啊。在这时代有才华的人不怕遇不上伯乐,只怕才华比不上别人。随着社会的进步,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不算残酷,这只是一个事实而已。
《俗世奇人》中的奇人并不是样样精通,但他们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受人尊敬,当今社会也是一样,我们不可能成为面面俱到的全才,但必须得有一门精通!不是有东北农民会说俄语当上翻译,下岗工人了搞出了先进的发明吗?
只要有一技之长,我们就会是俗世奇人。
《李时珍》这篇文章写的是李时珍成长的故事,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很早以前,在苏州瓦硝坝的中医李月池家,一个男孩出生了,他就是李时珍。
李时珍从小就热爱医学,在家的后院里缠着爸爸问这问那,那是因为爸爸家的后院里有很多草药。随着时间的流逝,小时珍一天天地长大,他八岁时,后院的草药全被他认完了,但是他认为这还不够,还要继续人,他爸爸没办法,就只好带他去山上见识见识各种草药,父亲每次实地讲解草药以后,小时珍都记在心里,而且他的记忆力很好,父亲再问他时,他都能回答正确。就这样,李时珍长大后,把《本草经》修改成了《本草纲目》。
读完《李时珍》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很多知识,特别是知道了李时珍从小热爱医学,爱得如痴如醉,平时总是缠着父亲不放,勤奋学习,记住了很多花草的药性、用途。李时珍就是在父亲的影响下,这样耳濡目染,为民行医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的,他的勤奋努力,让他把前人写下的《本草经》修改成了《本草纲目》,真是了不起。
我要向李时珍学习,从小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努力学习,争取进步,将来为人民服务,为父母争光,为祖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然而末了一位朋友的回答,却惊了满座:“我想做个俗人,简简单单,一如现在。” 这一场辩论,终究没有谁说服谁。只是散了后,朋友淡然语意还时刻袅绕在心头:俗世,自有俗世的好。 回家的路上,一直习惯了的粗糙且滞涩如千年未洗的纱帘似的漫天沙尘中,恍惚像是亮了起来。凝眸片刻,方才恍然:原来是杨呀柳呀还看不清颜色的芽絮,已经怯生生地冒头了。那么小那么小,近了,会觉得一口气,就要让它们荡悠悠地散在南半球的秋意里。说是芽,也许还稍嫌勉强——大约是春风攒了几绺日光掠影,便东一丝西一线地丢了满城。只是却又那么多,密密地挨着,想来是生怕悄悄话被旁的枝窃去吧?眼错看去,会以为是浅绿的雨在不懈怠地下着,轻软地拢住所有枝桠,比锦清浅,比云和暖,风一过,就深一层浅一层地漾的人心暖。——是绿了罢,比绿水晶柔那么多,比春江水清那么多,叫人想抱一抱呢。再转首——又有粉色的轻雾满遮了绿,桃花温婉如午后新茶的花苞们也出来凑热闹了。 ——这便是了。 渺茫红尘,我们如何奔走,也注定辗转于俗世。与其执念于一味的“出尘脱俗”,最后功成名就抑或头破血流之时,才空自叹息谢在年华彼端的点滴,倒不如明白凡俗,感知凡俗——一切的出尘,也须得有红尘做底子呢。 俗世,自有俗世的好。
要问时间最美妙的事情是什么,我觉得莫过于,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没有惊险刺激的情节,也没有激情四溢的华丽语言,只有清新又纯真的艺术感。”这用来形容这本书最合适不过了,没错,它就是《偷影子的人》。
“太阳升起,我们的影子肩并肩拖长在人行道上。突然,我看到我的影子倾身,亲吻了克蕾儿的影子。于是,无视于我的羞怯,我摘下眼镜,模仿影子的动作。”爱情,仿佛影子一样,如果你踩中了,就请带走我的心。
这个故事没有主人翁的名字,却向我描绘了最美好最惊奇的际遇。看到文章最末的时候,看到他和克蕾儿相遇的时候,我的眼泪就没有办法控制的决堤了,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有着让人着迷的魔力,这绝对不是我夸张,而是事实的确如此。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每一个情节都会在我面前浮现出一幕幕生动的画面,仿佛是我亲身经历一般,我能体会到主人公的喜悦、悲伤、忧愁和无可奈何。
“总有些惊奇的际遇,比方说当我遇见你……”不论是与苏菲那样似友情似爱情的爱,还是和克蕾儿这样一触即发,命中注定的爱。偷影子的人,总是幸运的。
人生不应该是在无尽的等待和期待中生活的,有些人该来总会来,有些人要走留不住。有很多读者认为偷影子的人背叛了克蕾儿,因为他没有选择童年的难舍难忘,在长大之后,有选择的能力了以后,他并没有去找心心念念的小姑娘,而是选择了遗忘。我觉得不能这样去定义偷影子的人。如果在那漫长的几十年,他都在无尽的等待克蕾儿的路上,那他还会遇见苏菲吗?他还会遇见生命里遇见的一切吗?他还会过的那样惊奇吗?我觉得不会了。
我不觉得他和苏菲在一起有什么不妥,那种亲情似的爱情,甚至是我曾经渴望过的那种,也同样是很多人向往的。
没有人能一直陪伴另一个人,克蕾儿是,苏菲也是,偷影子的人也是。我们能做的,是向前走,一步一步的向前走,珍惜遇见的,正在身边的每一个人才是我们需要去做的。一味的怀念过去,只会让自己的人生停滞不前。而总有些惊奇的际遇,该相遇的人总会在某个风和日丽的午后,在绿树环绕的街角,毫无征兆的撞个满怀。
就像影子先生和无声小姐一样,该相遇的总会遇见,而遇见之前的一切,都是生活给予的丰富,生活路上的赠礼。
爱情方面,偷影子的人给我带来了这样奇妙的感触,而生活方面,作为一个敏感的,可以偷别人影子的小男孩,他也带给了我诸多感触。
这个能偷别人影子的男孩,是带有非常浓厚的童话色彩的,里面的亲情爱情友情是那么美好而富有哲理性。具有特异功能通过偷别人的影子来帮助别人的男孩子,是善良的真诚的勇敢的,同时又是自卑的怯懦的,就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
他小时候最困扰他的有两件事,一是爸爸爱上别的女人离开了家,他再也没有见到过爸爸。而他的爸爸曾经带给他许多的爱,并且这个爱在他成长过程中一直从未间断,每个圣诞节每个生日每个学校典礼都在他心里闪现,所以他就一直想不明白父母的爱情怎么就凭空消失了,每次他孤独的时候就会被这件事所困扰。每次读到他思念爸爸时内心的那些独白,我就想起这些年来在随笔本中向我倾诉内心的单亲家庭的孩子们。不留心的大人们永远不知道孩子们受伤的心,不用心的大人们也根本不能理解孩子们为何会为此反复痛苦,甚至是自暴自弃。孩子们竟然不间断在想“不管是以上那种状况,我都是那个没办法让爸爸快乐,让他愿意留下的没用的儿子”!孩子的心单纯而直接,他们不懂大人的世界,他们容易把大人的错误归咎于自己,所以容易受伤害。这是值得我们警醒的。
不过,只要爱没有离开,孩子依然会健康的成长,而且会成长为一个有爱的人,就像这个偷影子的孩子,作者用童话式的结尾让我读完这本书抱在怀中心里暖暖的。爸爸妈妈虽然分开了,爸爸好的教育和思想一直在影响着不断成长的孩子;
妈妈没有将自己的悲伤带给孩子,她最大的心愿就是孩子能茁壮成长,找到一份让自己快乐的工作,正是她宽容无私的爱让这个偷影子的人从失去母亲的自责中解脱出来。
第二个困扰这个孩子的事情是黑夜到来。小时候他被老师罚去打扫操场认识了门卫伊凡,伊凡问他未完成的梦想是什么时,他说:“驯服黑夜”。他害怕黑夜,作者写到“我害怕黑夜,害怕夜影中不请自来的形影,它们在帏幔的褶皱里、在卧室的壁纸上舞动,再随时间消散。”听到这里,伊凡不禁笑了,他自己小时候何尝不是这样的人?读到这里,我仿佛看到那个被黑夜驯服了几十年的我。记不清在那本心理学的书上看过,每个怕黑的孩子,内心太孤独太富有想象力。我认为说的很对。
其实,我觉得偷影子这个特殊功能,许多人都可以具备,只是我们缺乏作者所希望的爱心耐心和细心。只要我们愿意倾听、观察、真诚地关心在我们身边的我们所爱的人,我们就会发现我们所爱的人的痛苦和愿望,尽自己的能力帮助其实现。
而在我们珍惜眼前人,帮助身边人的过程中,我们也会遇到属于自己的偷影子的人,还有苏菲,还有克蕾儿,还有伊凡……
人生永远比故事要精彩,就像我读到这本书,就像我遇见过一个人,就像在生生死死的现实里活到现在,就像拥有喜悦和悲伤,就像,就像我在这个慵懒的午后读完了这样一本美妙的书。